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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律师阅卷指南
发布时间:2025-8-27 20:16:36    点击:1857次    [关闭本页]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律师阅卷指南


为持续推进南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全力打造“现场+互联网+异地”多元化阅卷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律师阅卷服务质量,更优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一、现场阅卷

第一步:提交材料律师需提供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申请材料,委托人如果不是当事人本人,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关系证明等材料。

第二步:现场审核的案管部门工作人员对律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刻录光盘,审核不通过,则告知律师将材料准备齐全,再进行阅卷。

二、互联网阅卷

第一步:律师身份核验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完善个人信息,进行身份核验。



第二步:搜索“12309中国检察网”,点击上方“登录”按钮进入登录界面,输入手机号码及验证码,或使用“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平台的扫一扫功能登录。



第三步:申请绑定案件。申请网上阅卷,请点击“我的案件”子菜单“案件绑定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后台审核通过后,完成案件绑定。点击“我的案件”子菜单“已绑定案件”,申请在线阅卷。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将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的电子卷宗推送至“12309中国检察网”律师账号。

第四步:下载卷宗。律师收到“12309中国检察网”发送的下载卷宗通知短信后,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点击“我的预约”子菜单“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点击卷宗下载,即可成功阅卷。

【温馨提醒】暂不可采用互联网阅卷的案件范围: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同案犯在逃等特定类型刑事案件,卷宗仍需采用现场阅卷的方式。

三、异地阅卷

异地阅卷是现场阅卷和互联网阅卷的重要补充,是针对异地律师无法亲自到我院进行阅卷或本地律师无法亲自前往案件承办地检察院阅卷,且案件无法通过“12309检察工作网”在线阅卷功能进行互联网阅卷的情况,申请人可以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申请异地阅卷,实现律师在“家门口”完成阅卷。

第一步:律师先与案件承办地检察院案管部门取得联系,告知对方代理的案件信息以及阅卷时间和阅卷地区,待案件承办地检察院案管部门与阅卷地检察院案管部门沟通。阅卷地检察院案管部门同意后,案件承办地检察院案管部门将结果及时告知律师,律师凭个人账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绑定需要阅卷的案件。

第二步:待成功绑定后,提交阅卷申请,并备注异地阅卷。案件承办地检察院在收到案件绑定申请后,对律师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对律师提交的阅卷申请信息进行填录,并选择阅卷地检察院上传加密处理的电子卷宗,卷宗上传完毕,及时通知阅卷地检察院。

第三步:阅卷地检察院在接收到案件承办地检察院推送的电子卷宗后,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辩护与代理子菜单异地阅卷模块签收并下载电子卷宗,通知律师前来领取光盘。

第四步:律师签收光盘后,阅卷地检察院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点击“签收”按钮上传回执文书,异地阅卷流程结束。

如需咨询律师阅卷服务问题,可拨打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大厅联系电话:0393-686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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