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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发布时间:2025-4-28 20:10:44    点击:64次    [关闭本页]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4月28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5年第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艳伟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第二章、应勇检察长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的授课内容:《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推动高质效办案》及县委下发的相关文件等内容,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主题结合本职工作进行了研讨交流。

会议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的实践要求,紧扣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学、查、改”一体推进这条主线,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学习教育,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以“学”为先,在“精研细读、学用结合”中夯实思想根基,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二要准确把握“三个管理”的核心要义,切实转变理念,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建立业务部门、案管部门、检务督察部门分工明确、衔接有力的“三个管理”责任落实机制,运用更加科学的管理方式,将检察管理的重点放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来。

三要贯彻落实规范建立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工作机制,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入融合,提升治理效能,及时将基层矛盾纠纷导入法治化轨道解决,推进“五基四化”,聚焦“四高四争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南篇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四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刻领会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底色,全体党员要以党章党规为镜,以纪律红线为尺,将党纪党规转化为办案监督硬约束,让遵规守纪成为检察队伍鲜明特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体党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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