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传活动
2025年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实施三周年。该法于2021年12月2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4月25日上午,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在县政和公园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以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活动中,该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单、面对面讲解、悬挂横幅、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干警向群众解读了十二种黑恶势力的范围及打击整治重点、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六大亮点特色;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有组织犯罪,可以拨打12389举报电话或登录“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1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余次。
在今后的工作中,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好扫黑除恶常态化普法宣传工作,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宣传面纵深拓展,努力打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持久战,以实际行动深入推进平安南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