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身边】索要烟抽未果打伤别人,判了
刚才还一块儿喝酒,因索要烟抽未果就与对方发生争执,继而二人打架对方被打伤。近日,经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男子关某被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24年5月12日凌晨2时许,关某与本村邻居兰某一起喝酒后回到兰某家院子里,关某向兰某索要烟抽,兰某未答应,二人发生争执并越来越激烈,继而二人厮打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兰某腿部受伤。后经法医鉴定,兰某腿部损伤为轻伤一级;关某肩部也受伤为轻微伤。
案发后,兰某、关某二人接受调解,关某一次性赔偿兰某各项损失共计6万元,兰某对关某表示谅解。
关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关某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为自首;其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关某积极赔偿并得到谅解;关某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可宣告缓刑。法庭综合考量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本案系邻里间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冲突,是偶发事件。一次冲动打架,换来轻伤结果,一拳打出 6 万赔偿,自由还被缓刑束缚。大家一定要吸取教训,牢记冲动是魔鬼,别让暴力的拳头,砸毁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