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榜样】先进事迹之任维娜:能动履职 司法为民
【编者按】近年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和县委政法工作部署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涌现了一批忠诚履职、服务人民、争先创优的榜样模范。自三月份开始,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推出【身边的榜样】专栏,展示榜样模范的先进事迹,激励指引全院干警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戮力同心、砥砺前行,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注入强劲的前行动力。
任维娜,女,汉族,44岁,中共党员,法学本科。现任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任维娜同志,始终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全身心保障民生福祉。2024年,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请抗诉1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2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并移送犯罪线索,立案2人。做实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件,追讨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59万余元,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该同志积极能动履职,创新举措,做实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建立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丰富打造“支持起诉 南检来助”具有特色的南检品牌。该品牌获评全市优秀品牌项目,并被省院作为品牌立项项目;其相关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濮阳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政法委书记在经验信息上作出批示,相继被省院《河南检察简报》《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刊发及推广。
同时,与县总工会联合会签《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加强“工会+检察”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形成劳动者维权新体系。依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设立的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站,办理涉农民工讨薪案件7件33人,成功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57万余元。依托涉军维权法律服务工作站,办理涉军人军属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联合郑州军事检察院办理一起涉军人军属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支持起诉帮助获赔55.3万元。
该同志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的吴某某非法采矿案制作的微视频《检察蓝守护农田绿》入选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三微”作品评选微视频类三等奖。2025年3月11日,任维娜同志被表彰为该院“优秀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