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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先进事迹之苏继红: 深耕主业 争先创优
发布时间:2025-4-1 18:55:57    点击:265次    [关闭本页]

【身边的榜样】先进事迹之苏继红:深耕主业 争先创优


【编者按】近年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和县委政法工作部署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涌现了一批忠诚履职、服务人民、争先创优的榜样模范。即日起,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推出【身边的榜样】专栏,展示榜样模范的先进事迹,激励指引全院干警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戮力同心、砥砺前行,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注入强劲的前行动力。

苏继红,男,满族,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士学位,一级员额检察官,现任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委员会专职委员、综合业务部主任。


苏继红同志政治觉悟高、理论水平强、工作作风实,在检察履职办案中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工作中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强,注重沟通协调,具备较强的办文办会办事能力,履职中大胆创新、求真务实、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综合业务部工作实现质的突破,得到了省、市院条线部门领导和该院党组、同事们的高度认可,为南乐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深耕主业,推动综合业务部工作高效开展

2024年,共受理案件622件818人,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43份,开展案件评查6次,组织检察听证61件次,服务律师阅卷130件,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12件且均已办结成案,强化涉案财物管理,登记入库18件,出库33件。召开检委会会议61次,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4次,牵头推动该院平安建设工作、营商环境工作、一企一警等工作顺利开展。认真推动落实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简案标注比例为61%,省院案管办工作动态第一期转发该院经验做法。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1篇被市院评为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扎实组织开展“法律监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该院干警监督能力和水平均有较大提高。认真组织该院缩短办案时长攻坚行动,办案时长提升质效明显。1名干警在第九届“法治河南青年论坛”学术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1篇论文入选《第九届“法治河南青年论坛”优秀论文汇编》,在濮阳政法发表1篇;组织开展检察调研征文活动1次,在市院《调查与研究》发表19篇,1篇调研被市院评为优秀检察调研成果。

争先创优,为南乐检察工作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苏继红同志与江艳伟检察长共同撰写的《南乐县检察院故意伤害案件调研报告分析》,县委书记、县长等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肯定,该报告在省院转发推广并在河南省法学会第九届青年法学论坛年会上发言交流。撰写的《南乐县院对贺维等人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受理审查案例》《南乐县院肖某宾重大责任事故不起诉检察听证案》《南乐县院张某、张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流程监控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2024年3月和4月参加省院组织的案件管理和法律政策研究业务培训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分别被省院表彰为优秀学员。2024年6月,苏继红同志入选全市检察机关首批检察人才库。2025年3月11日,苏继红同志被表彰为该院“优秀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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