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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公布2025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
发布时间:2025-4-1 18:41:25    点击:828次    [关闭本页]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公布2025年第一季度

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南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2025年第一季度,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1件,其中,院领导填报7件,各部门填报4件。

下一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上级院相关要求,定期公布填报数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争取更多的关注与支持,齐心协力营造南乐检察机关公正、廉洁司法环境,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温馨提醒:请您不要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项目安排、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监督执纪。否则,我们将如实记录。

★若您需要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请前往12309检察服务大厅咨询,谢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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