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
3月27日至28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举办为期2天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本次读书班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的形式召开,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艳伟同志主持并讲话,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读书班。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内容,4名同志结合本职工作进行了交流研讨。大家一致表示,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扛牢开展学习教育的政治责任,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必须把这次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把握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认真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专题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务求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全面查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常态长效。
三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学习教育高标准高质量落实落地。要压实工作责任,院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支部书记贯彻好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安排,共同把学习教育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要注重统筹兼顾,把学习教育与全面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落实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部门重点工作等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南乐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