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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我院一名干警被作为南乐县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先进典型”予以展播
发布时间:2025-3-10 18:13:42    点击:3638次    [关闭本页]

【身边的榜样】我院一名干警被作为南乐县政法系统

“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先进典型”予以展播


办公室副主任  闫静

3月7日,我院干警闫静被南乐县委政法委作为南乐县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先进典型”在“南乐政法”微信公众号予以展播。


闫静,199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从检7年来,她始终秉持“检徽映初心,枝叶总关情”的信念,用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检察干警的为民情怀与责任担当;她始终坚守办公室文秘岗位,用文字传达检察声音,传递检察温度。入职以来,先后被省、市检察院、当地党委表彰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被市检察院嘉奖。她撰写的多篇论文被国家级出版社评为“优秀论文”,多篇工作信息及报告被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批示。

一、为民服务,架起“连心桥”。“群众满意是第一标准,不管工作再平凡,也要满足群众需求”。这是闫静坚守的工作准则。作为两所乡镇中心校的法治副校长,她在开学、六一等重要节点主动联系学校校长,了解法治宣传需求,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以生动的语言讲述身边的案例,筑牢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在单位人手紧张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接手了帮扶村3户贫困户的帮扶任务,坚持每周入户走访,短时间内和帮扶户成为“亲朋好友”,帮助他们落实各项政策,得到帮扶户的一致好评。

二、创新实践,织密“服务网”。“群众的呼声就是代表委员的心声。”闫静把代表委员联络作为服务群众的桥梁,高质效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通过组织检察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群众代表“零距离”感受司法公正。她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台账式”管理模式,详细登记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明确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依托建立的人大代表联络监督室和“金盾护航”政协委员工作室,累计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60余条。“金盾护航”政协委员工作室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届代表委员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优秀案事例”。

三、笔耕不辍,传递“检察情”。“文字不仅是记录,更是连接群众的纽带。”作为文字工作的“排头兵”,闫静认真用笔尖传递法治温度。她经常深入一线挖掘素材,高质量撰写工作报告及宣传材料、采编检察信息、修改典型案事例稿件,淋漓尽致展现检察工作亮点及成效。参与撰写的20余篇稿件被上级部门、各类媒体采用,参与修改的3起案例入选省、市检察院典型案例,她被当地党委及省检察院评为信息工作“优秀个人”“先进个人”。

四、无私奉献,甘当“螺丝钉”。“把每一件小事做到极致,就是对群众最大的负责。”作为办公室副主任,闫静深知自己肩负着组织协调、服务保障的重要职责。她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在同事眼中,她是“全能战士”——组织会议一丝不苟,协调事务井井有条,文体活动勇争荣誉。在县纪委监委和团县委举办的“讲南乐清廉故事,学身边清廉榜样”演讲比赛中,她作为政法系统代表,以亲身经历讲述政法人的廉洁坚守,打动全场观众,荣获佳绩。

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闫静同志用脚步丈量民情,用实干诠释担当。未来,她将继续以奋斗为笔,以奉献为墨,书写新时代检察人的为民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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